同仁堂 (点击:) 日期:2008-02-03
北京同仁堂是全国中药行业著名的老字号。创建于1669年(清康熙八年),自1723年开始供奉御药,历经八代皇帝188年。在300多年的风雨历程中,历代同仁堂人始终恪守“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古训,树立“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的自律意识,造就了制药过程中兢兢业业、精益求精的严细精神,其产品以“配方独特、选料上乘、工艺精湛、疗效显著”而享誉海内外。
同仁堂历史
一六六九年 (清康熙八年)乐显扬创办同仁堂药室。
一七零二年 乐凤鸣将药铺迁至前门大栅栏路南。
一七零六年 乐凤鸣在宫廷秘方、民间验方、祖传配方基础上总结前人制药经验,完成了《乐氏世代祖传丸散膏丹下料配方》一书,该书序言明确提出‘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训条,成为历代同仁堂人的制药原则。
一七二三年 (清雍正元年)由皇帝钦定同仁堂供奉清宫御药房用药,独办官药,历经八代皇帝,188年之久。
一九四八年 乐氏第十三代传人乐松生接任同仁堂经理。
一九五四年 同仁堂率先实行了公私合营。
一九五五年 同仁堂经理乐松生在中南海受到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的亲切接见,同年被选为北京市人大代表,并出任北京市副市长。历任全国一、二、三届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任委员。
一九五六年 乐松生经理代表北京工商界在天安门城楼向毛泽东主席、刘少奇主席、周恩来总理递交北京市私营企业全面实行公私合营的喜报。
一九五七年 同仁堂中药提炼厂正式成立,开创中药西制的先河。
一九七九年 同仁堂厂、店 牌号得以恢复。
一九八五年 北京市政府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同仁堂成立315周年庆祝大会。党中央、国务院对北京同仁堂非常关心,对这次纪念活动十分重视,李先念、彭真、乌兰夫、王震、薄一波、郑天翔、方毅等国家领导人为同仁堂题词达30余幅。
一九八九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同仁堂”为驰名商标,受到国家特别保护,“同仁堂”商标还是中国第一个申请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商标,大陆第一个在台湾申请注册的商标。
一九九一年 同仁堂制药厂晋升为国家一级企业。
一九九二年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组建成立,8月19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集团成立大会,七月,江泽民主席为同仁堂题词,“发扬同仁堂质量第一的优良传统,为人民保健事业服务”。
一九九七年 国务院确定120家大型企业集团为现代化企业制度试点单位,同仁堂作为全国唯一一家中医药企业名列其中。
一九九七年 由集团公司六家绩优企业组建成立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年七月,同仁堂股票在六月上证所上市,这标志着同仁堂在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进程中迈出重要步伐。
一九九七年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八条主要生产线通过澳大利亚GMP认证,为同仁堂产品进一步走向世界奠定了基础。
一九九九年 同仁堂发展委员会成立。委员会的宗旨是:立足全国、面向世界、着眼未来,提高同仁堂产品的科技含量,为同仁堂在21世纪的腾飞提供拥有知识产权的“重磅产品”。
二零零零年 三月 同仁堂大厦落成
二零零零年 五月 成立了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同年10月在香港创业板上市,实现了国内首家A股分拆成功上市。
五月 成立了同仁堂麦尔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开始了向生物工程领域的初步探索。
十月 在香港成立了同仁堂和记(香港)药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同仁堂产品进入国际主流市场迈出了关键一步。
二零零一年 六月 与崇文区卫生局合作,组建北京同仁堂崇文中医医院,并于 6月18日正式揭牌,标志着同仁堂在实现中医中药有机结合方面,正在进行有益探索。
二零零一年 七月 由北京市政府授权的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揭牌。这标志着同仁堂实现了规范化的公司制的转变,也是体制上的一次重大变革。
同仁堂的荣誉
1723年,(清雍正元年)由皇帝钦定同仁堂供奉清宫御药房用药,独办官药,历经八代皇帝,长达188年。
1955年,同仁堂经理乐松生在中南海受到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的亲切接见,同年被选为北京市人大代表,并出任北京市副市长。历任全国一、二、三届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任委员。
1956年,乐松生经理代表北京工商界在天安门城楼向毛泽东主席、刘少奇主席、周恩来总理递交北京市私营企业全面实行公私合营的喜报。
1985年2月,北京市政府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同仁堂成立315周年庆祝大会。李先念、彭真、乌兰夫、王震、薄一波、郑天翔、方毅等国家领导人为同仁堂题词30余幅。
1989年,“同仁堂”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受到国家特别保护。同仁堂商标还是中国第一个申请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商标,大陆第一个在台湾申请注册的商标。
1992年8月19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成立大会,江泽民主席为同仁堂题词“发扬同仁堂质量第一的优良传统,为人民保健事业服务”。
1994年,北京市经济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工业工委、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授予集团公司“北京市工业系统1994年度十佳企业”称号。
1995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经济效益纵深行组委会授予集团公司“中国的脊梁 —— 国有企业 500强”称号。
1997年,北京市经济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工业工委、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授予集团公司“北京市工业系统 1997年度双十佳企业”称号。
1997年,集团公司作为全国唯一一家中医药企业被国务院确定为120家大型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
1997年,卫生部授予同仁堂“全国卫生系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1997年,北京市委授予同仁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1998年,全国总工会授予同仁堂“全国五一奖状”。
2000年,北京质量协会授予集团公司“先进企业”称号。
2000年,北京市企业管理协会、北京市企业家协会授予集团公司“优秀企业管理奖” 。
2000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董事长殷顺海“全国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0年,北京质量协会授予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二十周年先进企业”称号。
2000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
2001年,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01年,北京市企业管理协会、北京市企业家协会授予集团公司“先进管理奖”。
2001年,北京质量协会授予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企业质量管理优秀企业”称号。
2001年,全国医药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授予同仁堂“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2001年,中宣部把同仁堂作为诚信企业的典型在全国进行宣传。
2002年,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授予集团公司 “向世界名牌进军 —— 十六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企业”称号。
2002年,“同仁堂”牌药品获国家经贸部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称号。
2002年,中国质量管理协会分别授予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同仁堂制药厂“全国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称号。
2002年,北京质量协会授予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质量先进企业”称号;授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规范单位”称号。
2002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
1995至2002年,北京同仁堂制药厂连续七年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命名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2002年,中国证券报社亚商企业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为“2002年中国最具发展潜力上市公司50强第一名”。
2002年、2003年,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被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评选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先进单位”。
2003年,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授予集团公司“ 北京市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称号。
2003年,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授予集团公司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003年,集团公司荣获北京企业联合会、北京市企业家协会颁发的“优秀企业管理奖”。
2003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授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质量管理先进奖”。
2003年,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中国质量管理协会“全国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奖。
2003年、2004年,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连续两年分别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确定为“守信企业”。
2003年,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被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先进单位”。
2003年,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北京新世纪认证有限公司”检查验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2003年,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被北京市委、市政府评为“首都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先进集体”。
2003年,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被中国商业联合会评为“全国商业服务业抗击非典先进单位”;评选为“全国商业服务业安全放心服务场所”。
2003年,经中国消费者报社组织评选,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获得“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突出贡献奖”。
2003年,北京市委授予同仁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03年、2004年,北京企业联合会、北京市企业家协会连续 授予集团公司 “先进管理企业”称号。
2003年、2004年,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续荣获北京质量协会、北京用户满意工程联合推进办公室颁发的“用户满意奖”。
2004年,集团公司被国务院国资委、中央宣传部确定为“全国国有企业重大典型”。
2004年,董事长殷顺海荣获中国企业联合会授予的“高级职业经理人”称号。
2004年,“同仁堂”商标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2004年度北京市著名商标”。
2004年,世界著名企业联盟确定“同仁堂”品牌为“2004年度中国最具影响力行业十佳品牌”。
2004年,世界著名企业联盟、全球华人竞争力品牌大会组委会授予 董事长殷顺海“ 2004年度中国最具影响力行业十佳企业家”称号。
2004年,中央电视台授予“同仁堂”品牌“ 2004CCTV我最喜爱的中国品牌”称号。
200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向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颁发“2004年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证书。
2004年,北京质量协会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质量专辑“行业代表”进行宣传推荐。
2004年,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北京新世纪认证有限公司、英国国家质量保证有限公司”检查验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004年,中国质量协会授予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称号。
2004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确认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2004年度守信企业”。
2004年,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商业联合会、北京市连锁经营协会向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颁发“2004北京优秀特许品牌”奖牌。
2004年,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被北京国税局认定为“纳税信用A级”企业。
2004年,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评为“缴纳增值税千万元以上先进单位”。
2004年,由北大案例研究中心和经济观察报经过调研授予同仁堂“全国最受尊敬企业”称号。
2004年,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授予同仁堂“中国企业文化品牌建设十佳单位”称号。
2005年,“保护知识产权 —— 我们在行动”组委会确定“‘同仁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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