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特色药》药品入选条件 (点击:) 日期:2008-04-03
1、企业资质好、产品质量优,行业排序名列前矛的中药企业。
2、产品科技含量高,药理作用明确,质量标准完善,安全稳定可控。
3、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著名商标"的中药企业。
4、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优质产品奖的中药品种。
5、品种要有代表性,以中医治疗不同病种的中成药为主,包括民族药(如藏、蒙、维、苗、傣、壮、彝等)。
6、产品在国内外享有一定信誉,市场占有率居先,单品种年销售额应在5000万元以上的品种。
7、获得过"中华老字号"称号和通过国家"5个G"认证的中药企业可优先入选。
注:《中华特色药》入选条件,由国家药典委邀请专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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