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三家中医院使用稀有药材 (点击:) 日期:2008-09-08
9月3日,记者从宜春市卫生局了解到 ,为正确处理好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关系,促进野生动物保护和中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会同国家林业局等部门印发了相关通知,规定赛加羚羊、穿山甲、稀有蛇类等稀有药用原材料今后将在定点医院使用,非定点医院不得使用。经有关部门确定,宜春市中医院、丰城市中医院、高安市中医院等三家中医院被确定为国家第一批定点使用稀有药用原材料的医院。
另悉,未被确定为定点医院,但临床确实需要应用上述药物的,可向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提出申请。
作者: 黄龙 宜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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