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新药的基本要求 (点击:) 日期:2008-04-03
中药 新药的基本要求
一、 安全有效、质量可控,是研究新药的最基本要求,也是评价新药的关键。常遇到四种情况:①既安全又有效,又有希望开发成新药。②有效、但不安全,应区别对待,凡是治疗疑难重症,疗效确切者,虽有一定毒副反应,亦可考虑;凡是治疗一般性疾患而毒性反应又较严重者,不宜开发新药。③安全、但疗效不佳,“治不了病,也要不了命”的药,应予否定。④既不安全,又无确切疗效者,不应开发新药。
二、 疗效显著、优于现有同类中药 ,近年研制中药 的数量在增加、适用范围在扩大、质量也有所提高,但起效慢、作用弱、疗效一般或不确切者甚多。低水平重复十分严重。因此,中药 新药,不仅要求安全有效,且应疗效显著,作用确切,在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优于现有同类中药 ,具有新的特色、优点者,才有开发新药的价值。
三、 符合中医理论、具有中药 特色,“中药 ”是“天然药物”的一部分,它与“天然药物”的区别就在于“中药 ”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的药物(包括动、植、矿物药材及制剂)。因此在研制与评价中药 新药时,应重视与中医药理论相结合,脱离或悖逆中医药理论,都是不妥当的。
应该指出的是:发展、创新是研制新药的首要要求。有重大发展、创新的新药经常会带来理论上的突破。甚至用传统理论无法解释新药的理法方药、功能主治,不可轻率的认为是“不符合中医理论”而予以否定。传统中医理论也需要不断的发展、创新,甚至突破旧理论,发展新理论。而不应该因循守旧,故步自封,限制中药 新药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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